目前許多內地人士均通過優才/專才/企業創業/進修讀書等移民途徑獲得香港身份,因此這類人士都會問到億米君:
自己拿到香港身份后,親屬也需要赴港生活,是辦理香港受養人簽證還是探親簽注呢?
其實,香港探親簽和香港受養人簽都是為了方便親屬來港設置的簽注,但是兩者的確是存在很大的不同。
今天億米君就來跟大家分析一下
探親簽與受養人簽這兩者的區別吧!
1、適用對象不同
持有IANG簽注的人士,可作為在港保證人,為其配偶、18歲以下未婚及未成年子女辦理受養人簽。
而探親簽的范圍更加廣泛,包含了其在內地的配偶、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、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、兄弟姐妹、(外)祖父母、(外)孫子女。
2、頒發主體不同
受養人簽需要向香港出入境處申請,由香港簽發。在獲得簽證之后,還需要在內地申請香港逗留簽證(D簽)。
探親簽注由內地出入境簽發的,獲得后可在特定條件下出入香港。
3、逗留時間不同
受養人的逗留時間一般和保證人的準許逗留時間掛鉤。保證人在香港逗留多久,受養人就能在香港逗留多久,相對較長。
而探親簽注分為三個月1次、三個月多次、一年多次共三種,最長不能在香港逗留不超過90天。
4、在港福利不同
申請人取得受養人取得簽注后即可在香港就業、就讀,轉換工作無任何限制條件享受同香港居民一樣的醫療福利。并且只要在港合法居住滿7年,立即可以申請轉“正”,獲得香港永居。
而探親簽注則無相關政策,因為入境處簽證具體劃分是把探親簽證劃分為旅游簽證,無長期居留權。
也就是說,和探親簽證相比,受養人簽證具有期限長、能夠在香港不受限制地工作的特點。不過,親屬赴港適合申請哪個簽證就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,你有任何疑問也可隨時咨詢小助手。
優才/專才/進修移民主申請的受養人,應該與主申請人一起交申請,還是等主申請人獲批之后再交申請?
如果申請優才
最好一起申請,這樣你的優才申請可以加分。
如果申請專才
建議分開申請。畢竟專才是工作簽,目的是讓你過去工作,不是讓你拖家帶口移民的,如果讓入境處“誤會”就不好了。
如果申請進修移民
要等你拿到學生簽證,辦理了香港居民身份證之后,才能申請受養人過去。
如果您有計劃在申請受養人的來港簽證,但對辦理流程、文案資料不清晰的,可以咨詢億米國際服務社客服,我將協助您完成申請,既能節約您大量的時間,少走彎路,也能極大的提高成功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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